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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学院组织遴选专业负责人

发布日期:2021-06-1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强化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专业负责人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中的组织和引领作用,提高专业建设质量和核心竞争力,根据《西安医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修订)》(西医发〔2021〕55号)文件精神,卫生管理学院组织开展专业负责人遴选工作。

根据《西安医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修订)》,学院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于2021年6月8日召开教学指导分委会会议,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分委会认为获选人符合专业负责人条件,具备专业负责人聘任资格,推荐苗建宁副教授和梅姗姗副教授分别担任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业负责人。(卫生管理学院 文/图任㛃)

卫生管理学院教学指导分委会表决